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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函公告:國立臺北科技大學資訊工程系徵求系主任候選人啟事。

一、 依據本校「系主任、所長遴選注意事項」及本系「系主任遴選作業要點」辦理。
二、 任期:自民國 116 年 2 月 1 日起至 118 年 1 月 31 日止,共二年。
三、 候選人應具備下列資格:
(一) 具備副教授以上教師資格。
(二) 專長與本系教學及研究領域相符。
(三) 具有高度教育熱忱及奉獻決心。
四、 候選人如為校外學者,須依本校「教師聘任暨升等審查辦法」規定辦理;如需借
調者,依教育部訂頒之教師借調處理原則規定辦理。
五、 申請人請於民國 115 年 10 月 19 日前檢附個人詳細履歷、最高學歷證書、現職及主要經歷證明、教師證書、著作目錄、及研究教學與治系理念等資料轉成電子檔 (請轉為 pdf 格式)並以電子郵件逕寄「國立臺北科技大學資訊工程系系主任遴選委員會」電子信箱(kchuang@ntut.edu.tw),並取得遴選委員會回信,以茲確認收件無誤。
10608 台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三段一號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資訊工程系系主任遴選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