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校健康管理學院第九屆院長遴選委員會第1次會議決議辦理。
二、院長候選人須同時具備下列資格:
(一)具教授資格:院長候選人不以校內或院內教授為限,得由他人或自我推薦,但由他人推薦時須經本人同意。
(二)具有行政領導能力。
(三)與本學院相關領域之學術研究表現卓越。
(四)院長候選人於115年7月31日前需未滿62足歲。
三、徵求方式:
(一)由他人推薦(應徵求被舉薦者之事先同意)。
(二)自我推薦。
四、候選人需提供下列資料:
(一)推薦表(附件一)
(二)學經歷資料
(三)推薦信(2 封;推薦人需曾任職相關學術研究機構教授或曾擔任學術主管者。)
(四)院務發展之理念與願景規劃書
五、收件方式:請於115年4月23日(四)17:00前以電子郵件寄送中山醫學大學健康管理學院辦公室「健康管理學院院長遴選委員會」收 (電子郵件信箱:cs1090@csmu.edu.tw)。聯絡電話:(04)2473-0022分機11091;(04)3609-8748。聯絡人:紀欣怡秘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