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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函公告:國立臺北科技大學公開徵求環境工程與管理研究所所長公告。

一、環境工程與管理研究所誠徵所長人選,廣徵賢達,歡迎自薦或推薦。
二、所長候選人資格如下:
(一)專長與本所領域相符者。
(二)具行政能力,有高度教育熱忱與奉獻精神者
(三)具副教授(含)以上資格者
三、非本所專任教師須具教授或三年以上副教授資格並經本所專任教師二人(含)以上聯名推薦。候選人無人登記時,得以本所全體專任副教授以上
四、所長採任期制,任期為三年。
五、候選人應提供資料:完整之個人資料、學經歷證書影本(本所教師免附)、學術著作、對本所未來之發展計畫與服務理念、其他有利於委員會審查之相關資料。
六、收件地址:106 台北市忠孝東路三段 1 號環境所(億光大樓 12 樓 1201 室)。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環境工程與管理研究所 陳芳玲 小姐 收。
收件截止日期:115 年 04 月 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