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校通識教育中心為辦理新任中心主任候選人受理推薦作業,請貴單位協助廣為周知,並踴躍推薦(或自薦)符合資格之優秀教師參與遴選。
二、本中心中心主任候選人資格如下:
(一)具教授以上教師資格者。
(二)具通識教育等相關經驗與專長者。
(三)具行政經驗與服務熱忱尤佳。
三、有意推薦(自薦)者,請備齊相關資料,自115年10月1日起至10月15日17:00前(以郵戳為憑),以面送或掛號方式寄至本校人事室。
四、有關候選人應繳之表件及規定,請至本校通識教育中心網頁(https://generaledu.ntunhs.edu.tw/)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