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校依「國立台北科技大學能源與冷凍空調工程系系主任遴選注意事項」辦理115學年度本系系主任遴選作業,於115年3月3 日召開114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系主任遴選委員會會議決議:系主任遴選第一次公告日期訂115年3月31日截止。
二、任期:自115年8月1日起至118年7月31日止,共計3年。
三、候選人資格如下:(一)專長與本系所領域相符。(二)具副教授以上教師資格者。(三)至115年8月1日未滿62歲者。
四、候選人如為校外學者,須依本校教師聘任規定辦理;如需借調者,依教育部訂頒之教師借調處理原則規定辦理。
五、申請人請於115年3月31日前(以郵戳為憑)將個人詳細履歷、最高學歷證書影本、現職及主要經歷證書影本、教師證書影本、著作目錄、研究教學與治系理念等書面資料寄達:10608 台北市忠孝東路三段1號、國立臺北科技大學能源與冷凍空調工程系系主任遴選委員會。
六、本次系主任遴選作業如配合大學法修正有所調整,悉依本系網頁(https://erac.ntut.edu.tw/)最新公告為準。
七、本啟事未盡事宜,依本校「系主任、所長遴選注意事項」及「國立臺北科技大學能源與冷凍空調工程系系主任遴選注意事項」辦理。
八、查詢方式:能源與冷凍空調工程系系主任遴選委員會:聯絡電話:(02)2771-2171轉3501、傳真:(02)2731-4919及E-mail:kplee@ntut.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