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調整教師學術研究費。

一、本校依據教育部臺教人(四)字第1140043879C號函辦理,調增114年度軍公教員工待遇。
二、本校教師學術研究費依據公立大專校院教師學術研究加給表(未實施學術研究加給分級制),如附件,溯自114年1月1日生效。